科研仪器采购如何才能实现物有所值
对于进口科研仪器的采购,情况复杂,定价、成本更加难掌握。从国外制造商、国外中间商、国内代理商、外贸代理机构、汇率、税收政策等等,都是影响仪器“成本”“高价、低价”的重要因素。另外,很多进口科研仪器生产厂家少甚,竞争不充分,由此,可能导致的漫天要价情况时有发生。国产科研仪器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渐成熟,尤其是常规的实验、教学用仪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竞争充分甚比较激烈的高新技术产业,各地科研仪器产业转型与升级使得传统科研仪器业呈现出了新的发展格局。科研仪器采购如何才能实现物有所值是我们今天需要探讨的问题。
如何判断是否实现物有所值?笔者认为,判断科研仪器采购乃其他货物采购是否实现物有所值,主要依据有3条,分别为:
1、中标价格合理,比如中标价为预算价的中等偏下;
2、技术指标接近,比如技术分;
3、用户满意度高不高,这个主要属于履约过程指标。
上述依据均需要通过综合衡量才能判断采购业务相对实现了物有所值。另外,必要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进行履约验收等等。
科研仪器采购要实现物有所值,以下三点必不可少:
1、采购需求问题: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各类指标表述要清晰明了,不能有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表述。
尤其是一些容易产生偏离值、对评标分数产生重要影响的指标,如基因测序、温控、冷冻、蛋白质等等实验区间值,一定要将指标要求表述精准无误;
2、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编制问题:通用条款编制要科学、合理。如生产、供货、安装周期,货款结算方式、进口设备的汇率约定、维保条件之类的等都应该重点考虑。国内科研仪器行业说到底还是技术型企业,其材料成本、研发投入占大头,资金时间价值在科研仪器企业体现的非常突出,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很可能导致履约不畅的问题。
3、预算指标问题:根据财政部规定,目前采购预算要公开。但是,笔者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所公开的预算,应该在实际采购资金批复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审时度势的合理测算,不要虚高,背着违反制度的风险;也不要盲目压缩规模,挤压供应商投标空间。在采购文件编制的时候,应该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大型设备采购,应该少先货比三家。
科研仪器采购低价中标究竟有没有办法认定?
笔者认为,目前并没有可行的办法来认定科研仪器采购是否低价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指导价或者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同时,第十八条又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指导价或者定价: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资源的少数商品价格;
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5、重要的公益**务价格。
其实,采购货物的价格一般都由市场来决定,无非是竞争充分的价格波动大,竞争不充分的,价格波动小。如果中标人提供成本清单且评标委员会认可,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从中掌握其成本构成。不过,投标人一般不会如此轻率提供,而质疑人也无法取得中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的证明材料,因此采购代理机构一般无法下"中标价不低于成本价"的结论。
检测仪器导读:超声波测厚仪、紫外线灯、铁素体含量检测仪、磁粉探伤仪。